春天温暖而寒冷。这可能是包括作者在内的很多江苏粉丝的心情。
根据之前的分析,按照天海模式,如果短期内找不到买家,省体育局将承办江苏队,可能会延续这支队伍的运营。不过目前省体育局主办的可能性有点降低。
先说经济。苏宁留下的烂摊子和当时天海的情况完全不同。当天海受委托时,俱乐部的账本上还有几亿美元。对团队的培训和后勤支持没有任何财务压力,更不用说任何法律风险。江苏足球俱乐部面临至少5亿的债务。
比经济问题更严重的是,俱乐部还面临着三起国际足联仲裁案件,几乎可以说是败诉的结果。根据俱乐部目前的经济状况,除非苏宁集团承担这部分违约金支付义务,否则俱乐部很难履行支付义务。如果赔偿不支付或拖延,国际足联将首先要求中国足协收回赔偿(见当时贵州横峰的仲裁情况)。根据国际足联的规定,如果中国足协未能追回赔偿,可能会对中国足协进行联合处罚。可能的处罚包括国家队停赛、国家队扣分、禁止友谊赛、禁止组织比赛等。
一般来说,新买家和体育局都会面临债务和法律事务的双重风险。对于省体育局来说,在没有新买家的情况下,信任球队是一种责任。如果选择不主持,粉丝也不用怪。
另一方面,根据目前俱乐部停止运营的情况,职业联赛有可能不批准进入江苏队。
随着时间的推移,江苏球迷最不愿意看到的结果的可能性逐渐增大。如果出现最坏的结果,江苏队球员可能面临拖欠工资的局面。
在中国,球员合同是劳动合同,中国的劳动合同争议有专门的管辖机构,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,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诉。用的法律是《劳动合同法》。但在足球领域,足球运动员的工作合同纠纷由国足、国际足联甚至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管辖,适用的规则是国足或国际足联的相关规则。这也是辽宁俱乐部解散后,无偿球员被法律途径(错误途径)拒绝,最终无法在辽宁足协层面得到妥善解决(俱乐部解散未进行)的原因。江苏的球员很可能面临这样的情况。
在中国,一个企业经营一个足球俱乐部并不容易,但既然已经做出了经营俱乐部的决定,那么自始至终应该是一种企业责任。万一出现最坏的结果,希望苏宁集团能妥善解决球员拖欠工资的问题,承担与国际足联仲裁结果相对应的责任,这也是一家零售业三大“国企”多年来应该具备的格局。
奇迹难得,处境艰难。如果发生最坏的情况,希望苏州的球迷不要熄灭对足球的热爱。贾家迈特信仰舜天苏宁。投资人就像流水席,真心把足球当亲人的投资人少之又少。江苏足球,中国足球的冰山一角,已经崩塌,但江苏足球还在我们身边。关注青训和校园足球是对江苏足球的关心和支持。
最后,期待那天在奥体站的重逢,早点来。